港燈准建新機組2019年料加電費

【本報訊】行政會議昨日批准港燈興建一台價值四十一億的新燃氣發電機組L11,其中接近六億元先入帳,其餘三十多億元暫不入帳,港燈稱L11不會對未來兩年的淨電費有任何影響,維持早前五年凍結電費的承諾,但市民不要高興得太早,因為港燈尚未入帳的三十五億元投資,或會於二○一九年入帳,意味着港燈擁有二○一九年加電費的理據,市民或要捱貴電費。

新燃氣發電機組耗41億元

為滿足政府二○二○年天然氣發電比率增至五成的目標,港燈繼去年底獲政府批准興建三十多億元的新燃氣發電機組L10後,再建多一台四十一億元的新燃氣發電機組L11,其中的五點六八億元將會在現行《管制計劃協議》的餘下年期,即截至二○一八年底入帳,令港燈的總資本支出由現時的一百三十億元增加至一百三十六億元。

港府指,L11對港燈二○一七年及二○一八年電費的影響分別約為百分之零點二及百分之零點三。港燈則稱 L11不會對二○一七年和二○一八年的淨電費有任何影響,不會調高電費,但未有透露新投資餘下的三十五億元何時入帳,估計最快可於二○一九年入帳,屆時港燈的資產值增加,成為加電費的理據。

港府表示,《管制計劃協議》在二○一八年屆滿,現時正與港燈磋商下一份《協議》的准許回報率、營運成本、售電量、燃料價格及電費穩定基金和燃料價條款帳日後的變動,現階段無法確定電費最終的加幅,強調會努力在達至排放上限目標及紓緩電費對市民的影響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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