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中共反貪腐設有全國範圍的「廉政帳戶」,作用是「供黨員、幹部上交無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禮金」。這些帳號的「諧音」就很有意思,如五八一,我不要;九八一,就不要;五一○,我要廉;五九八一,我就不要;三五五八一,送我我不要。
內地官場行賄、「拉幹部下水」,手法五花八門,軟硬兼施,有不少人是在被動和暫時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行賄」的。為了讓這些幹部能夠「解脫」,紀檢部門設立了「廉政帳戶」,只要把這些禮物、財金按照一定時限主動上交,就不算違規違紀,不算貪污受賄。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廉政帳戶」的做法已不斷被貪官污吏和行賄者所利用,他們貪得多交得少,出了事就拿「繳款回執」抵擋調查,化險為夷。還有人「沒出事」時就布局「上交」,做掩護,甚至撈到「拒腐蝕、永不沾」的廉政美名。
有人交少留多,例如安徽省六安市原政府副秘書長魏力生,○五到一四年收受款項四十九筆,共計三百二十七萬元,分幾次上交七十五萬元,留下二百多萬元。也有人交多留少,例如貴州凱里市原市長洪金洲,九七至一三年多次收錢,上交「廉政金」五千五百多萬元,留下二千萬元。他上繳「廉政金」時故意不說清楚款項來源,以備事情敗露後可以推脫。
貪官這幾個「說法」,是否可以減輕罪行,引起爭論,也為貪官們留下了「後路」和「灰色地帶」。當局覺得這樣做於反腐倡廉不利,要顯示無論「主動受賄」還是「被動受賄」都是犯罪,近年內地已有十五個省份撤銷了「廉政帳戶」。
順便一提,山西至今年六月還沒撤銷「廉政帳戶」,一年多來,兩萬人次上交一億七千萬元,不愧是「貪腐大省」,前省委書記王儒林把它當成反貪腐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