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狎七歲女生男導師無罪釋放

【本報訊】社區中心男助理蘇栢源(卅歲)於本年一月十九至廿六日,在一間小學的輔導班擔任導師時,涉嫌三度趁一名七歲女童向他請教功課時,把手指伸進她的褲內篤她的「喼喼」(私處),事後被控三項非禮罪。被告早前於粉嶺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日裁定他涉及的三項非禮罪均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

女事主證供多處矛盾

裁判官指本案主要依賴七歲女事主證供,但裁判官認為她的證供有很多矛盾地方。官又留意到女事主在錄影會面接受女警引導時,很多時受女警影響改變說法;至她述及非禮情況時,常改變說法,且說到被告把手放進其「喼喼」後便一片空白,官對此感奇怪。

辯方曾指,被告案發時曾責備過女事主「曳」,女事主無理會他便離開,被告追她時意外扯脫其褲子使她露出下體,辯方指女童可能因被罵而不開心並誣衊被告。基於控方證供有疑點下,裁定被告脫罪。

案件編號:FLCC 22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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