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銀行女經理串騙候懲

【本報訊】擁有滿清王族姓氏「愛新覺羅」的銀行女經理周倖如(原名愛新覺羅札蓉,早前已涉冒客人簽名購買逾千萬元基金,承認兩項欺詐罪被判囚一年,期間她因另涉及將客戶申請基金的認購表格,轉交另一同事以「達標」,藉此向同事收受及索取共十一萬元報酬,並詐騙到銀行共十一點八四萬元佣金,再遭廉署起訴。事發時任職滙豐銀行的女經理昨於區院承認六項串謀詐騙、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等罪,她另涉及的六項串謀詐騙罪則獲撤銷起訴。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將她收押至十月四日判刑。

至於同案尚有一名男被告周俊彥(卅二歲),事發時是滙豐的財富管理部經理,亦涉嫌將客戶轉給同事取佣,而被控六項串謀詐騙,周的案件將於十一月廿八日在區院處理。

案件編號:DCCC 44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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