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評選對員工最慷慨、最寬鬆、最放任自流的僱主,非康文署莫屬。康文署轄下救生員想請病假就請病假,不必醫生紙;想遲到就遲到,不會有任何懲罰;想不上班就不上班,不必事先請假;即使不懂徒手拯溺,照樣有打不破的鐵飯碗。康文署這麼好的僱主,世上找不到第二個。
救生員請病假自由到甚麼程度?申訴專員的調查發現,有人在過去六年間請病假五百三十七天,平均每年將近一百天,算上節假日及有薪假,基本上是不用上班。除了請病假,此人還擅離職守,但工資照拿可也,說康文署轄下救生員是世上最正的風流工,一點都不誇張。對一般打工仔來說,只有羨慕嫉妒恨。
請病假本來無可厚非,但救生員的病假是真病還是詐病,是一定要休息的病還是小題大做,還真很難說。公眾的質疑不是沒有道理,就以一再發動救生員罷工、全港幾乎無人不曉的郭紹傑來說,一三年九月聲稱跌斷鎖骨,請病假到一四年底,然而在請假期間積極參與策劃佔中行動,出任金鐘區糾察隊隊長,其實是人稱漢奸黎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的私人保鏢。佔中期間郭護主心切,涉嫌打架,那副龍精虎猛的樣子,一點病態也沒有。醫生如何批出病假,康文署如何評估其病情,真是令人費解。
申訴專員直斥康文署監管不力七宗罪,其實板子也打到康文署的老頂港府身上。一屋之不掃,何以掃天下,港府連救生員胡亂請病假導致泳池泳灘經常關閉趕客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有所作為」又從何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