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推出遲來的折衷計劃,協助舊式商住樓宇改善消防設備,但僅限於三層高或以下的舊樓,至於樓高四層以上的樓宇,暫未有補救方案,有業主批評,消防處以現代標準,要求在舊樓加設水缸及喉轆,但沒考慮涉及的問題相當複雜,包括業權、環境及經濟等因素,可謂不切實際,令業主無所適從。
筲箕灣道一百六十號的單幢式樓宇樓高六層,住在四樓的林太表示,該大廈於七十年代入伙,天台本來有一個水缸,但多年來從未用過,而天台業權屬於頂樓的業主。惟該大廈於一四年收到消防處通知,要求改善消防設施,包括安裝消防喉轆,但由於大廈是一梯一伙,根本沒有多餘的空間安裝;至於天台的水缸,消防處表示可沿用,但需作出改動,屋宇署要求入則,事事需要金錢,「消防處係用現代的標準強行於舊樓,根本不切實際。」
西灣河成安街二號一單位的業主曾先生表示,該大廈於八三年前已入伙,亦接獲消防處通知要改善消防設備,即使大廈天台設有水缸,但由於荒廢多年,需重新裝置,最困難是天台水缸業權屬於地下業主,雖然對方同意進行有關工程,但要住戶簽約兩年,每戶每月要繳付二百元保養費用,並要求購買千萬元保險,擔心水缸未能負荷水壓會引致損失,「根本就係強人所難」,令業主感到十分徬徨及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