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足七年 消防捱轟 商住舊樓 裝折衷喉轆

消防處被批做得太遲!港府○七年規定於一九八七年三月或之前建成或批出圖則的商住樓宇,必須按《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安裝消防裝置及設備,但部分舊式樓宇受結構或其他環境因素限制,未能安裝有關設備,被迫違例多年。負責執法的消防處延至去年終聯同水務署進行研究,並推出「折衷式喉轆系統先導計劃」,以樓高三層或以下的商住樓宇作試點,容許在大廈地下的街喉直接供水到大廈滅火,免卻安裝消防水泵和水缸所涉及的技術、成本及業權問題。不過,有關注團體批評消防處的折衷計劃推出得太遲,且未能惠及樓高四層或以上舊樓,問題依然未完全解決。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課)趙偉乾昨表示,現時全港約有一萬二千幢商住樓宇,該處共巡查其中八千四百零四幢,並向其中五千八百零四幢發出十三萬四千張消防安全指示,要求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其中屬於三層或以下的商住樓宇約有二百八十八幢,當中共有一百七十五幢獲發通知須採取改善措施,大部分為建於三十至四十年代的唐樓,部分甚至舊到沒有「入伙紙」及屋宇結構圖則,其中十幢已自行採取改善措施或獲得當局豁免。

首批邀請五幢樓宇參加

趙表示,該處留意到樓高三層或以下的舊式樓宇樓齡較高,進行有關消防改善工程,即增設消防水缸和水泵時,可能遇到技術困難和限制,去年五月與水務署進行研究,以提供技術支援,容許業主可在非住宅樓宇用途的地方安裝「折衷式喉轆系統」(直接供水類型),並由政府的水管直接供水作滅火用途,工程造價約為十多萬元,較以往傳統系統,需安裝喉轆、警鐘、控制錶板和消防水泵及水缸的二十多萬港元節省一半價錢,而新加裝的防止回流系統更可確保水源不受污染,而流水制亦可防止被人偷水。

消防處已邀請五幢樓宇參加折衷計劃,位於九龍城衙前塱道廿四號、樓齡已有過百年歷史的商住唐樓是首批參加計劃的樓宇。有商戶的職員指於○八年收到消防處發出的通知,但因樓宇結構問題,難以按法例要求改善消防設施,故獲邀參與折衷計劃時隨即參加。消防處表示,正研究其他方法協助樓高四至六層的商住樓宇業主採取改善措施。

團體斥四層以上未受惠

消防條例苦主大聯盟代表麥德正批評,消防處○八年已向業主發出通知,至七年後,即去年才遲遲推出折衷計劃,且只限於三層或以下的商住樓宇,「咁四層以上點算,係咪唔理佢先。」他又謂,「消防處規定呢樣嗰樣,但都要執行到先得,啲唐樓又殘又舊,要符合規定,隨時要幾十萬甚至過百萬先搞得掂,而唐樓業主一般較年長,邊度攞到咁多錢改善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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