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青年涉與13歲女童「打野戰」

【本報訊】青年於去年暑假與曾拍過拖的十三歲學妹等人,到東涌公屋的電錶房內,疑邊「吸冰」邊玩「Truth or Dare」,玩輸了不但需要脫衣,期間學妹更疑要替青年口交。隨即一班人又到東涌「善心湖」的棄置帳篷再玩遊戲,青年再與學妹在大石上涉嫌性交「野戰」,後又到帳篷內「再戰」。學妹事後向社工道出事件而揭發,青年被捕惹上官非,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現年十七歲被告羅政綱,否認一項向十六歲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兩項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八月十六日,在逸東邨舟逸樓電錶房內向十三歲女童X作出猥褻行為;並於同月十七日,兩度於黃龍坑「善心湖」處與X非法性交。

控方開案詞指,X在首晚與被告及另外一男一女在電錶房內玩「Truth or Dare」,輸了需脫衣,X期間替被告及另一男子口交。凌晨過後,眾人到「善心湖」再玩遊戲,X與被告在棄置帳篷外的大石上「野戰」,X先替被告口交及後性交,兩人之後再入帳篷內性交。完事後,各人於附近溪澗泡浸一會便離去。

辯方指事主為報復誣告

兩日後,X因事見社工而披露事件,社工報警。同月卅一日,被告被捕,在警誡下指與X曾拍拖,分手後X想重修舊好,主動替他口交,後因一時衝動二人性交。庭上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X表示當時按指示吸冰毒,又指「平時好多壓力,食完後輕鬆」,又表示是自願口交及性交。

辯方盤問X時指,被告沒與X作任何性接觸,只因被告曾指X與其他人「搞三搞四」,X為報復才誣衊被告,X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 2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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