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救生員無法潛入池底拯救遇溺泳客是荒謬絕倫的戲劇情節,但偏偏發生在康文署轄下的泳池,成為泳界笑話。申訴專員公署除揭露康文署管理不善外,亦發現康文署就連救生員的在職培訓亦做不好,即使未參與在職培訓或在培訓中不合格的新入職救生員仍獲聘任,而康文署為求解脫,更作出「前言不對後語」的回應,遭公署踢爆說法不成立,更有可能影響泳客的人身安全。
根據公署的主動調查報告顯示,新入職救生員須在首三年完成三個階段的在職培訓,包括通識課程及入職實務課程、徒手潛水拯救訓練課程及救生大艇訓練課程、獨木舟拯救章課程及院前搶救課程。不過,公署發現,一四/一五年度需接受徒手潛水拯救訓練課程的救生員人數應為一百五十六人,但參加人數只有一百廿五人,合格率則是八成五,惟未參與課程或不合格者仍獲署方聘任或通過試用期。
康文署解釋指,在職培訓課程並非必修,不參與或不合格的救生員亦不會影響其聘任。不過,公署批評有關說法不成立,因為康文署不斷安排未有參與或不合格的救生員參與餘下課程,意味有關課程含有必修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