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不良中介 八個月逾六百宗

【本報訊】吸血財務中介詐騙情況猖獗,警方自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接獲六百零一宗有關不良財務中介的舉報,牽涉中介費用高達三億二千萬元,當中有一百八十四宗涉及刑事成分,約四百二十人受害,警方過去曾多次採取打擊中介公司行動,搗破不少中介公司,但詐騙害人吸血財務中介卻愈開愈多,榨取市民血汗錢不絕於耳。

押長命契 須聯名人簽署

另有數字顯示,警方上半年收到三百一十五宗不良財務中介舉報,去年至今搜查六十多間公司拘捕三百多人,但因只得受害者證供,無其他佐證,加上合約條款對中介有利,難以證明存心欺騙,暫僅十七人被起訴。吸血中介財務公司詐騙借貸人,亦曾發生催命悲劇,去年十二月,一名五十四歲的印刷公司東主,疑在早前經中介公司轉介到一間物業按揭公司抵押物業,借貸一百五十萬元,惟遭對方索取一百五十萬元的顧問費,事主疑無力償還,走投無路下於公司自縊身亡。

今次疑被吸血財務中介逼上絕路的「的哥」,其紅磡單位是他與二哥自○四年開始聯名持有。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一般而言,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方式可分為兩種。一種為俗稱的長命契,即一方死亡,物業的全數權益歸予另一聯名人,由對方自動接管其業權。另一種為分契,即兩人各自對單位擁有獨立的一半業權。

他續道,若為長命契,物業買賣或抵押一定要兩人同時簽名作實,在未取得另一方的授權下,一方聯名人不能單方面將整個物業抵押。而若為分契,則一方的業權變動,亦不會影響另一個聯名人的業權,財務公司亦不可能因一方合約,取得整個物業業權。陸又提到,若懷疑遇騙,應即時報警,交由警方調查,若經查證後涉事中介財務公司人員被捕,受害人亦毋須償還因受騙而欠下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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