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爽」給20萬佣金經紀:被告好似好等錢使

【本報訊】被告在案中涉嫌多次陪假業主到律師行辦手續,更是收取售樓得益者,身份不時變換又說法多變。據證人所述,被告一時自稱是業主「契仔」,一時又認作是業主的孫兒;一時稱業主居於內地,一時又指業主移民外國。有證人更形容被告「好似好等錢使」,單位開價七百萬元,買家大幅還價至六百萬元,被告不但答應,更「疏爽」承諾給代理廿萬元佣金。

被告自稱業主契仔及孫

前律師行文員鄧潔婷供稱,被告每次往律師行時,同行有一名金髮男子,大部分時間由金髮男提問。她曾詢問被告與業主關係,被告自稱是業主的孫,業主居於內地,並因年老而不便來港辦售樓手續,被告又自稱無兄弟姊妹,只餘業主一位親人。鄧曾疑惑售樓後,業主回港時的居所,被告指稱業主會住在藍田。不過,被告向另一名律師則自稱是業主的「契仔」。

被告轉頭又向地產代理楊健恆自稱是業主親戚,據楊供稱,因曾就物業進行土地查冊,得知業主並非被告,才詢問他與業主關係,被告並表示業主已移民國外。楊續說,他獲悉該物業放售並開價七百萬元,於是通知熟客,有買家感興趣並還價六百廿萬元,被告同意,買家再還價至六百萬元,被告都同意;楊當時遂表示希望佣金「畀多少少」,提出廿萬元,被告亦同意。楊稱被告對買家還價容易答應,像今次還價這麼多,正常賣方不會答應,被告「好似好等錢使,下下都OK」。且佣金一般是售價百分之一,賣方有時可能會多給少許,但單位賣六百萬元,「畀廿萬(佣金)算係幾多」,故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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