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案第三被告自辯揭從政路

【本報訊】網台男主持鄭永健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前,涉嫌利誘多個本土派政團在指定選區參選,因此鄭與兩名本土派人士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等共十三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被指當時獲被安排出選「全民自發」成員、即第三被告陳建隆昨出庭自辯,他先講述自己的背景。

當年選舉前退黨

他強調並無經濟問題,他是多間家族公司的董事,替父親管理十多個商舖的租務事宜,他一直服務社會,之前曾加入「自由黨」,並一度準備出選一一年度的區議會選舉,但最終因為自己與自由黨理念不同,而在當年選舉前退黨。

報稱商人的被告陳建隆(卅八歲)供稱,○三年大學畢業後,從英國回港替父親打理家族的茶餐廳及租務生意,他與妻女現居的傲雲峰單位並無按揭,強調自己經濟充裕。他又指在七年前開始參與社會服務,幫助九龍城土瓜灣一帶的少數族裔、老人家及單親家庭。他在一○年在父親及弟弟引薦下加入自由黨,擔任過地區幹事,並獲指派參加一一年的區議會麗城選區選舉。但後來他認為「空降」到其他選區的做法不妥,而且他覺得在資本主義及民主的理念上與自由黨有分歧,故最終退黨。被告今日繼續作供。

報稱侍應的卅一歲首被告鄭永健,被控八項選舉舞弊罪及四項同為選舉舞弊的交替罪。鄭與次被告顧家豪(裝修工人,卅二歲)和第三被告陳建隆,另同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罪。

案件編號:DCCC 10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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