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客駕電動單車橫行港鐵站

【本報訊】深圳寶安區出租屋奪命大火初步判斷疑與電動車充電有關,事實上,在內地網上購物平台也有不同款式的電動車出售,最平數百元人民幣便有交易,有的更標榜時速可達八十公里,可直送到本港。本報記者曾直擊,有內地遊客違規駕駛電動車殺入本港單車徑及港鐵站,但根據本港法例,電動單車被歸類為電單車,並不可在單車徑上行駛。

近年內地流行使用電動車代步,除「風火輪」款式的電動車外,類似單車款式的電動車,亦吸引不少人選購使用。本報記者於網上購物平台搜尋,發現電動車的款式五花八門,以單車款式的電動車為主,價格由五百多元人民幣起,有的更高達數千元人民幣,部分聲稱時速可達八十公里,續航力逾一百二十公里。有網店店主稱,可直接送貨到本港。

違交通例可罰萬元監半年

記者日前直擊一名內地女遊客駕駛電動單車殺入本港單車徑,她向記者表示,在網店購買電動單車,只需三千多元人民幣,最高時速達七十公里。她初時推着電動單車在港鐵大埔墟站游走,後來騎上車來回兜圈。

之後,她與另一名男子騎着電動單車在單車徑上馳騁,過程險象環生。由於逆線行駛,嚇得其他單車友切線走避。

根據本港《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單車機械驅動兩輪車輛,會被歸類為電單車。若有人在單車徑駕駛除單車以外的車輛,可能違反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的規定,首次定罪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再犯則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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