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三度虛報機場炸彈 男編劇准保

【本報訊】四十一歲男編劇疑與女友因感情問題爭執,他為阻女友登機離開香港,涉嫌三度報假案訛稱香港國際機場有炸彈,警方追查後確定機場並無炸彈,並在機場將涉虛報者拘捕。涉事編劇被控「訛傳有炸彈」罪,昨被押解往荃灣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他獲准保釋至十月十七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他離開法庭時哽咽落淚,透過傳媒向女友傳話:「對唔住,可唔可以畀多次機會我!」

被告盧梓恒,報稱任職編劇,他被控於今年八月廿日,向三名警員訛稱香港國際機場有炸彈。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及被告父親的人事現金五萬元保釋外出,法庭下令他保釋期間不得進入機場、不得以任何方式滋擾機場及被告的女友。

據悉,被告在前往機場途中曾涉嫌用手機虛報機場有炸彈,抵達機場又先後兩度使用公眾電話報假案。警方調查後確認只屬虛驚,翻查閉路電視確認被告仍在機場,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TWCC 188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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