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不派彩 中獎男控馬會

獲中六合彩三獎的幸運兒,因未有依期在六十天內領獎,逾四萬元彩金見財化水。他月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限期領獎的規定違反《基本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並向馬會追討彩金,結果敗訴。他上周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上訴許可,並提出有開設投注戶口的人士若中獎,可獲自動存入彩金,無戶口者就無法領獎,存在不公平。原訟庭昨裁決指,有關規定行之已久並已在彩票上及各投注處標明,而違反《基本法》的論點亦不成立,原告並無機會勝訴,故拒絕發出上訴許可。

中六合彩三獎 涉逾4.7萬元

原告張國華,於去年九月廿二日向被告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投注五期六合彩,結果在十月三日、即最後一期開彩時中三獎,彩金為四萬七千一百四十元。不過他到今年一月,才想起沒有領獎,遂以電郵詢問領獎事宜,但被告就回覆指,根據《六合彩獎券規則》規定,彩金必須在六十天內領取,故拒絕向原告派彩。

原告遂於今年五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但其案件經審訊後被審裁官駁回。審裁官指,有關領獎期限的條文,已清楚列在彩票上和投注處的海報,原告應該清楚,審裁官因此同意,原告已因逾時申領而喪失了領取彩金的權利,故判原告敗訴。

原告不服,上星期向原訟庭申請上訴許可。他指出,有透過被告開設投注戶口的人士如果中彩,被告會自動將彩金存入其戶口,而他沒有投注戶口就無法領獎,顯示被告違反《基本法》中,市民權利受法律保障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戶口自動存彩 未違平等原則

法官陸啟康昨以書面判決指,機構有權對不同客戶訂立不同的合約條款,提供不同權益,例如航空公司准許飛行里數會員優先登機,是法律所容許的。同樣道理,本案被告向有投注戶口的客戶提供存入彩金服務,亦不算違反平等原則。法官指《基本法》的條文,應理解為擁有相同權利的人應獲相同對待,而非每個人的權利必須相同,故被告無違憲。法官亦贊同原審對合約條款的判決,原告的申索並無勝訴機會,故拒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HCSA 2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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