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印度籍免遣返聲請人以及一名越南籍偷渡客,因在本港打黑工,上周五被法庭判處入獄各十五個月,二人分別在港從事非法搬運貨物及洗碗工作而被拘控。涉嫌聘用該兩名涉案人士的三名僱主亦已被捕,三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頒定的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
入境處調查人員本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非法勞工的案件,近日在觀塘一幢工業大廈外,拘捕一名卅三歲印度籍男子,男子當時正在搬運貨物。調查發現他是一名持有俗稱「行街紙」擔保書的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他的僱主亦被拘捕。
另外,入境處在本月十七日,聯同勞工處在大角咀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於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卅八歲越南籍女子,當時她在食肆內洗碗,入境處發現她為一名非法入境者。涉嫌聘用她的兩名僱主亦被捕。上述兩名聲請及偷渡黑工,本月十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十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