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漢劫案申延訊 官斥警圖誤導法庭 手段卑鄙

【本報訊】土瓜灣找換店店東遭印度漢涉嫌搶劫一案,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卻爆出一幕警方被指說謊企圖誤導法庭的情節。事緣控方以「等候警方調查」為由申請將案押後,但裁判官質疑押後時間太長而拒絕,控方遂按警方案件主管指示,改以「等候法律意見」為由申請更長時間的押後,裁判官於是急召該主管上庭解畫,得悉警方押後的「真相」其實是要等候化驗報告以便警方調查,裁判官質疑警方意圖「走後門」,是企圖用「卑鄙手段」誤導法庭,因此要求控方向警察投訴科表達法庭對該名主管的投訴。

急召案件主管解畫

涉案持行街紙的印度籍無業漢Singh Gursevak(卅一歲),被控搶劫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七月三日在九龍城木廠街搶劫女事主麥莉莉的手袋、手機、現金和夾萬鎖匙等共值九千九百多元的財物及在上址管有一把刀柄纏有紗布的刀。

案件昨再度提堂,控方原申請押後至九月十二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但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詢問為何需時如此久,控方指案件主管未有解釋,羅官於是不批准申請。案件押後片刻後,控方改為申請押後至九月十九日以等候法律意見,羅官質疑該申請並非單純等候法律意見,而是包括等候警方調查,質疑有人意圖走後門,想繞過法庭不批准押後調查的命令,羅官即時要求案件主管親自到庭,在宣誓下表明押後案件只為等候法律意見。

擔任案件主管的九龍城區重案組督察何啟豪其後到庭解畫,他經詢問下始表示,押後至十九日除等候法律意見外,亦要等候化驗所報告,好讓警方完成調查,正式報告需於九月中才準備好。羅官聞言即質疑何之前是向法庭講大話,聲稱申請押後只單純為等法律意見,羅官狠批何意圖用「卑鄙手段」誤導法庭。

要求控方反映投訴

最終羅官在辯方不反對下,批准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九日以等候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監房看管。不過,羅官亦要求控方向警察投訴科反映法庭對何督察的投訴。

案件編號:KCCC 226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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