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造神運動已失去了市場

團中央騰訊微博日前發文:「她每天工作十八小時要走兩萬多步,二十來歲就靜脈曲張;她待旅客如親人,抱着『人在旅途,家在車站』的信念,完善服務功能、配備服務設施;她會幫旅客抬擔架,會自掏錢給旅客應急,會為燒傷女嬰募捐。她很平凡,卻很美麗。她就是太原南站客運車間學習技術員——蒲婷婷。」

過分吹捧 不合時宜

宣傳這位「標兵」本是好意,但馬上有網友為她算帳:「24-18=6,起床、上衞生間,穿衣,刷牙、洗臉、化妝,早餐,上班路途,喝水,午餐,上衞生間,下班,晚餐,看半小時新聞聯播……加起來怎麼着也得三小時吧?那就是說,她每天睡三小時?」

網絡大V劉佐說:「特殊情況下一個人一天工作十八小時可以理解,但一個人每天工作十八小時肯定不正常,不知其所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怎麼說?共青團中央為甚麼要這樣宣傳?」單位領導及同事肯定說好,不說好,領導沒面子,同事也可能因此丟了工作。這樣的宣傳,終歸是不合時宜的。時代變了,時代變成世俗化的時代,造神運動也失去了市場。

第一,宣傳這樣的標兵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即使增加工作時間,每天只能增加一小時,而不是增加到十八小時,十八小時是要人命的工時,人活着不是機器,不是工具,人的體能有極限的。何況機器也需要加油的時候。

第二,宣傳這樣的標兵背離馬克思主義。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深刻批判資本家的非人道性,讓工人工作十八小時。五一國際勞動節就是為了紀念工人階級經過鬥爭之後獲得每天八小時的工作日。現在共青團中央為了樹典型,竟表揚一天工作十八小時的人,這既違背馬克思主義,又違背五一節精神。十八小時工作比馬克思那個時期的資本家還沒人性。

宣傳標兵 要講文明

第三,宣傳這樣的標兵不符合時代文明。現代文明的基本標誌是道德平等,每人的道德人格都是平等的,標兵破壞了平等的人格,也影響與他人的平等關係。標兵的存在具有對他人進行道德的宰制性,而且專制社會總愛用道德人格去宰制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讓一些人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格尊嚴。

第四,違反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裏有平等、公正、法治、誠信。共青團宣傳道德標兵,不但違反前述的平等原則,也影響公正。為甚麼蒲婷婷工作十八小時,別人就不能工作十八小時?更為主要的是,共青團中央宣傳這個東西事實真的如此嗎?如果不是真的,那就違背了誠信原則。毛澤東說,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偶爾工作十八小時是可能的,也是現實的。但如果一輩子都這樣,只有神一樣的身體才能支撐得住。

第五,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在毛澤東時代,全國人民學習雷鋒好榜樣。改革開放後,有人把雷鋒的事迹和照片進行比對及推理,發現雷鋒這個典型有很多站不住腳的地方,雷鋒在真相的逼問下也走下神壇。雷鋒只是政治工具,而非道德模範。此後,一些地方重新樹起道德標兵,惟宣傳效果都不盡如意。

總之,宣傳道德標兵得注意以下幾點:得懂人性,離開人性去談道德標兵,那道德標兵就是非人類;得講人權,寫在憲法和法律的人權不能丟,總不能宣傳違法的標兵;得講文明,馬克思之所以批判資本家,就是資本家讓工人勞動的時間太長,把人當工具,不文明;得講效果,效果不好不能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