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府衙推出的「確認書」阻截了六名鼓吹「港獨」的人參選立法會,同時放行了十幾位「同類人士」。這些被放行者中有人立刻就在「參選平台」繼續鼓吹「支持港獨」,態度很是囂張。於是有競爭對手報警,認為「港獨參選人」的言行違法,要求當局根據「確認書」的要求立刻「剝奪」其參選資格。
造成這樣的局面,首先是因為當局執行「確認書」異常混亂,標準不一,放行了大批「港獨參選人」,令「確認書」形同廢紙,令港獨勢力清楚看到當局不敢堅決貫徹落實「確認書」,對「確認書」的法理根據「底氣不足」,害怕將官司打到底,所謂簽署「確認書」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加上反對派一致拒簽「確認書」,當它冇到,不是也大搖大擺,「順利參選」了嗎?那些被放行的「港獨參選人」不論是玩弄手法簽了「確認書」還是拒簽「確認書」的,他們怎麼能不認為自己過了關就是「初戰告捷」,要再接再勵,挑戰「確認書」、挑戰朝廷和香江府衙呢?怎麼能不氣燄更盛呢?
「禍福無門,惟人自招」,何況香江府衙向「港獨參選人」打開了大門,放他們進入,「港獨之禍」招之甚明,惟人而已!惟當局自己而已!人們要問,這個局面是當局糊塗造成的還是軟弱造成的,抑或故意造成的?
面對「確認書」亂局和港獨勢力猖狂,律政司袁國強竟說,港府不會尋求人大釋法,相信香港的司法可以解決問題。這番話極不負責,乃「喪權辱國」之言。這場關乎國家憲政、香港《基本法》的官司,若在香港司法體系內打到終審法院,若是香江府衙輸了,港獨勢力贏了,那就一定要「人大釋法」,方可捍衞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捍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此乃「確認書」的最強底氣和後盾,袁國強憑甚麼要「自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