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事主:曾擔心被告性沉溺

【本報訊】廿一歲男學生鄺善麒涉嫌兩年前在時鐘酒店非禮及強姦女友一案,昨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繼續作供。她解釋,雖然她跟被告認識翌日就讓他摸陰部,但她亦曾為此向被告投訴,叫被告學習控制欲望甚至求醫,更叫被告索性去找另一個可滿足他的女生;X坦言,被告「一日到黑淨係識諗嗰啲嘢(性)」,擔心過被告會性沉溺。

X提到前年二月一段她與被告的短訊來往,當中她投訴被告經常提出性要求,指摘他:「你同我一齊第二日就掂我。」雖然被告應承尊重她,但她明言:「你不如去睇醫生啦……一日到黑淨係識諗嗰啲嘢,我話你係為你好,唔想有一日你性沉溺。」X又透露她與被告家人關係欠佳,全因被告家人迷信,替她批命看面相後認為她會剋住被告及他一家,故一直沒有好面色給她看。

被告自辯指X易情緒波動

被告亦已出庭自辯,說本視X為結婚對象,於他在港期間,隔數天就會有性行為,不一定會性交,但通常X會替他口交。他形容X易情緒波動,易發脾氣,「一時一樣」。

被告指六月三日當天,X正值月事,故性交時覺痛而喊救命,X更提出替他口交,只是離開時又為家人的事吵架,晚上卻接到電話,X表姐要他「畀交代」,他不明所以,直到被帶上警車才知X指控他非禮強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2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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