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韋辰醉駕 判罰款停牌

【本報訊】無綫男藝人林韋辰在今年七月十日晚上,駕駛其七人車駛經青沙公路時被警員截停,進行俗稱「吹波波」的酒精呼氣測試,遭揭發酒精超標被捕。他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醉駕罪,裁判官考慮他的超標量輕微,判他罰款五千元,停牌六個月,以及須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與友聚餐飲啤酒

被告林韋辰,原名林健新(五十五歲),報稱演員。控罪指他於上月十日,在青衣青沙公路醉酒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每一百毫升有三十三微克,超過二十二微克的訂明限制。林早前受訪時指,他當晚與朋友食飯兼看球賽,期間飲了數罐啤酒,他以為不算多,才依舊駕車回家。

案件編號:TWCC 177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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