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涉案廿四男兩女的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其中兩名男被告分別被改控襲警和傷人罪,兩人不認罪,押後至下月廿一日於九龍城法院預審。四名男被告則獲撤控,其中被告何應傑申請訟費,裁判官指當日有傳媒拍到何雙手拿磚頭,屬自招嫌疑,故駁回申請。
其餘廿名被告暫仍毋須答辯,他們的情況如下:當中十人的案件合併處理,經修訂及新增控罪後,該十人被控暴動、襲警和刑事毀壞警車等共十二罪,這批被告的案件押後至十月四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轉介往區院審理的文件。
另外包括女被告許嘉琪在內的另外三名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此三人的案件押後至本月卅日轉介區院審理。餘下七名被告則同樣於九月廿一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當中二人等候控方索取最終法律意見,其餘五人則待控方索取文件,稍後轉介區院審理。
而被控煽動暴亂等較嚴重控罪的被告黃台仰和梁天琦,早前已聯同其餘八名被告在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往高院審訊的程序,此十人將於九月廿三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 2652-265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