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湖發展閒地 諮詢公眾

【本報訊】澳門積極收回及發展閒置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開始,就南灣湖C區多幅閒置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公開收集意見,相關土地包括官地C15、C16地段及租賃批地C7地段。

擬建政府寫字樓展館

據規劃條件圖草案,C15、C16地段面積為一萬四千二百三十四平方米,規劃興建政府寫字樓、展覽館及會議中心,需設停車場,靠近澳門立法會的地段樓宇限高為海拔十八米,另一地段限高為海拔二十五點九米。

C7地段面積為四千六百六十九平方米,規劃興建住宅樓宇,並建有停車場,限高為海拔三十四點五米。而南灣湖C區餘下同屬政府官地的C2地段,正興建初級法院臨時大樓,D3和D4土地規劃用途則仍未公布。

有關南灣湖各地段的狀況,按照第6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二條款的規定,南灣湖C、D區中C7地段的臨時租賃期至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屆滿,原用作興建商業、住宅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於二○○一年批示,以C7地段交換總面積三千九百九十七平方米的鄭家大屋。而C2、C15、C16、D3和D4土地均為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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