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地盤安全主任踢狗守行為

【本報訊】家住何文田豪宅御龍居的五十五歲地盤安全主任劉國華,聲稱「同隻狗玩吓」,在今年一月廿五日於秀茂坪地盤的辦公室內,將地盤工人收養的小唐狗踢向枱角,令唐狗飛起墮地兼「反轉再反轉」。被告早前在觀塘法院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原定昨開審,但控方最終讓他守行為處理。裁判官表示,考慮被告初犯兼小狗無受傷,始給予最後機會准他自簽五千元守行為兩年,並提醒他再犯必被判監。被告被控事發時在順利邨道近觀塘上配水庫建築地盤的寫字樓內,殘酷地踢一隻狗。員工告知動物義工報警,小狗現時已獲有心人領養。

案件編號:KTCC 3126/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