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友:只願作不插入性行為

【本報訊】廿歲男學生鄺善麒涉嫌兩年前在時鐘酒店非禮及強姦女友案,辯方昨於高院盤問女事主X時,拿出一張染血床墊,指出這是X與被告事發前的初次性交,被告留為紀念的證明。X拒認曾跟被告性交過,說這些血漬可能是其經血,又指最多只讓被告用陽具在她的私處摩擦。

稱異地戀 底線一再退後

不過X承認事發前已多次跟被告在酒店或家中,有性交以外的性行為,包括口交;庭上昨亦播放二人進行「虛擬性愛」(CYBER SEX)的片段。

現年約廿一歲的X強調,本抗拒所有性行為,跟前男友亦只限於在床上接吻及摸下體,但認識被告後,其底線一再退後,即使被告要求她傳送裸照、裸聊及虛擬性愛,她都應允;只因她跟被告是異地戀,她冀藉此與他保持聯繫及令他開心。

每當被告由英返港,X承認亦與被告多次到酒店或被告家中作親密行為。但X指二人「約法三章」,不作插入式性行為。

雖然她跟被告之前曾有多次的口交經驗,但X強調首次事發的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在時鐘酒店內,被告違反約定用手指插她私處在先,令她傷心又憤怒。翌日二人見面,她有意分手,惟被告指:「你以為咁易分手呀?」她坦言感覺恐怖,且被告手持她多項「不見得光」的相片及影片,她遂打消分手念頭。X指心裏面對被告不捨,故當時才給被告一次機會。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2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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