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接收東隧 三隧分流待研

【本報訊】東區海底隧道專營權昨午夜屆滿,踏入凌晨零時,政府正式接收隧道,收費維持不變,但以往發售的隧道費代用券將全數失效。午夜隧道交接過程為時僅數十秒,期間人手收費通道暫停運作,以便收費員進行交接;自動收費通道則不受影響。

記者現場所見,交接期間有數輛過海車輛停在收費亭前稍為等候,現場交通大致正常。及後運輸署隧道組職員在行政大樓揭開印有運輸署的標誌,一批工人則在場拆除原本隧道管理公司的招牌。

逾95%員工原薪原職留任

隧道收歸政府後,運輸及房屋局將全面檢討三條過海隧道的分流安排,包括相關連接道路及收費安排,冀在二○一七至二○一八立法年度完成研究。

目前,東隧每日平均車流量逾七萬架次,未來實際運作基本不變,包括收費和申請許可證規定等,但《行車隧道(政府)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將適用於東隧範圍內。運輸署提醒駕駛者,東隧前專營公司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早前售出的隧道費代用券,凌晨起正式停用。駕駛者日後使用東隧,需改用政府的隧道費代用券,殘疾駕駛人士亦可使用政府隧道殘疾司機隧道券。

東隧於八十年代以建造、營運及轉移模式(BOT)興建,由中信泰富等公司組成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於一九八六年獲批三十年專營權,一九八九年落成後通車。較早前,政府經招標後以為期兩年的合約,將東隧日常管理權外判予與中信泰富的子公司泰富基建有限公司。逾九成半東隧原員工已獲安排原薪原職留任。原經營東隧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表示,東隧是香港的重大價值資產,該公司非常榮幸完成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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