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少妻快餐店棄八歲兒逼港夫接養

【本報訊】港老夫與內地少妻婚姻,竟釀八歲仔慘變人球遭遺棄悲劇。一名下嫁港男的湖南少婦,早前帶八歲兒子來港,欲將他交給居港的六旬丈夫照顧被拒絕,有人憤然於前日狠心將兒子遺棄在沙田一間連鎖快餐店,不顧而去,疑逼丈夫「接管」,職員發現報警,警方接報到場,將男童帶返警署,再送兒童中心暫時照顧,其後聯絡男童的父親到警署助查,同時了解他及其居所是否適合照顧其子,警方將案列虐兒案,正追尋男童母親下落。

年齡相差逾二十歲

被遺棄的男童姓劉,在內地出生,父親為港人,現年六十歲,母親為湖南人,劉童本與母親在湖南居住。劉童的父母屬中港老夫少妻婚姻,據悉,二人年齡相差逾廿年。劉母疑不滿老夫未盡丈夫及父親責任,早前帶同兒子乘火車來港,將兒子交給丈夫照顧,兩母子在旺角區一間賓館留宿一晚後,劉母聯絡丈夫告知要將兒子交給他,但疑被丈夫拒絕。

有人在無計可施下,竟於前日將劉童帶到沙田正街新城市廣場地下的大快活快餐店後,將他遺棄,自己離開快餐店,當日下午二時許,快餐店職員見男童一直獨自在店內,經了解後報警。

警方籲市民提供資料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劉童身高約一點三米,瘦身材,圓面形,黃皮膚,蓄短黑髮,當時身穿灰色迷彩外套、白綠色圓領長袖上衣、淺黃色長褲及紅色運動鞋,表面無受傷,身旁無親人,身上無身份證明文件。

警員將劉帶署,再轉送屯門兒童及青少年中心暫時照顧,將案件列作遺棄兒童,設法尋找他的父母,呼籲其親人或有資料提供的市民,致電聯絡警方。至昨日下午,警方聯絡劉父到警署助查。

據悉,劉父居於沙田沙角邨,領綜援維生。鑑於劉的年齡及未知其居所是否適合照顧兒子,警方正與相關部門作進一步了解,才決定是否將其子交給他,而警方亦將案列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案件暫無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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