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外判保安公司兒戲捱轟

【本報訊】房屋署今年初將押運租金工作外判予一間保安公司,惟該公司被發現聘用沒持槍的「保安阿姐」,又沒有使用具備保安功能的錢箱及車輛,卻負責押運數以億元現金。有保安業人士指有關做法有別於行規,擔心賊人得知會進行搶掠,認為房屋署須負責。

房屋署現時管理一百七十多個公共屋邨,據了解,今年初該署將其中六十個屋邨的租金押運工作外判予一間保安公司,有關屋邨包括香港仔、天水圍及元朗等,每月押運的租金多達四億元,但有關公司被指聘用沒有持槍的女保安人員,且負責押運人只拖着沒有保安功能的行李篋,並乘搭出租車輛運送現金,金額由十萬元至百萬元不等。

房署:經勸告有改善

房屋署承認年初委託一間保安公司押運六十多個屋邨的租金,曾出現過渡性問題,經署方書面勸告,近數月有所改善,會繼續觀察其表現。押款公司須提供武裝押運保安服務及自行購買保險,以負責因安全事故導致的損失,倘有關保安公司工作出現安全事故,合約規定由保安公司負責損失。房署又稱有機制監保安公司履行合約的服務水平,若發現不符合地方會根據合約跟進。

本報記者昨午往涉事保安公司位於葵涌的辦事處,目睹四名身穿制服的女保安人員在場,惟記者上前查詢時,四人即拔足狂奔跑進辦公室,其後兩名男職員相繼出現,以私人地方為由着記者離開,又稱不會回應事件,四名女保安人員則乘坐一輛客貨車離開。

按保安局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規定,有三類保安公司牌照,其中第二類為提供武裝運送服務;至於保安人員許可證,丙類牌照可攜帶彈藥進行護衞工作,但沒有明文規定須由何類保安公司及保安員負責押運現金。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亦指,押運現金的風險相當高,保險公司會視乎合約條款決定是否承保,如涉及金額多少、保安人員是否領有持槍牌照、有否受過相關專業訓練、設備及車輛是否須符合法例要求,並設封頂費,即某一金額才承保,多出的損失由保安公司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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