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廳盜款案五被告對欠款連帶負責

【本報訊】澳門一間賭場貴賓廳五名帳房職員於二○一四年利用發放碼佣(「疊碼仔」收入)漏洞,盜取共四千多萬元的案件,其中兩名被告於二審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日前裁定其中一名被告上訴完全失敗,另一名被告上訴部分失敗,並指案中各人對尚未賠償的近五百萬元欠款需負有連帶責任。

第五被告獲維持緩刑

案件二審後,第三及第五被告不滿法庭裁定五名被告對未償還的涉案款項需負連帶責任,第五被告不滿涉案賭廳提出撤銷其緩刑判決,二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於本月廿二日作出裁決,第五被告部分上訴勝訴,維持緩刑,判決惠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餘下的上訴,以及第三被告的上訴敗訴。

案件被揭發後,五名被告簽署了借據,在一審判決前,首被告尚欠賭廳近五百萬元,其餘四名被告已全數賠償。終審法院裁定各人對尚欠的款項需負有連帶責任。

案件在一四年由賭廳帳房主任揭發,五名被告涉串謀利用發放碼佣的漏洞,假冒「疊碼仔」領取並私吞即將逾期的四千多萬元碼佣。初級法院於去年十一月裁定五人同觸犯一項電腦詐騙罪,分別判囚兩年至三年三個月,其中兩人獲准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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