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貨車司機疑因妻子有婚外情,涉嫌在屯門新墟村家中將妻子殺害,其後致電長子並透露事件,更稱曾質問妻子為何一直不讓他「掂」,妻子卻反稱:「我點解要畀你掂,你搞得我唔舒服,佢(情夫)搞得我舒服啲!」被告其後找律師陪伴往警署自首,警方趕到涉案單位發現死者已躺於血泊中。涉案貨車司機昨於高院否認一項謀殺罪,控方傳召死者情夫作供,他確認與死者有婚外情亦知她已婚,他亦曾與死者歐遊且有性關係。
現年五十一歲被告王豐,被控於前年九月十二日謀殺妻子王莉(死者約五十四歲)。被告在控方陳詞和兒子作供時均不禁哭泣,但情夫王穎作供時他則表現鎮定。由上海來港,案發時以投資股票維生的王穎供稱,他常在屯門廣場一間銀行看股票行情,於○九年在銀行認識死者,一三年中秋節開始約會並發展關係;他知死者已婚並有兩名子女,死者曾透露與丈夫關係不開心。
王穎稱,前年二月死者曾表示想終止關係,但至四月又與他聯絡繼續交往,兩人約於七月更一同歐遊十三日,期間二人同睡一房且有性交。七月十九日二人回港繼續交往,但因死者要決定選擇他或丈夫,兩人無再性交,惟仍有在公眾場合拖手或「錫吓」。九月初死者與友人去哈爾濱旅行,九月九日他亦有到機場接機。兩人於案發前一天仍有見面,死者曾到他家,當晚亦曾經發手機短訊祝他發個甜夢,並發給他一個玫瑰花圖案,他兩日後才知死者已身故。
已婚並居於深圳的被告長子王焰鵬供稱,被告於前年九月八日中秋節約他見面,被告當時非常傷心,哭訴曾在商場見死者與一男子在一起,並叫兒子勸死者離開該男子。案發日早上,被告致電他稱曾與死者談過第三者問題,並提到離婚的事,被告提出現時居所留給他,他不會拿死者另一物業及其他財產,但死者拒絕並說:「啲嘢唔關你事,你瞓街都唔關我事。」被告向死者稱已把「全部嘢畀晒你(死者)」,但卻不讓他「掂」;死者反稱情夫「搞得我舒服啲」;據長子稱,被告靜了一會用不太激動聲線向他說:「我殺咗佢。」
長子來港見父親,被告稱已把車轉到長子名下,要他賣掉,用作辦理死者後事及生活費;被告其後去取消保險單,又到銀行提了十多萬元給長子,與長子午飯後找律師同往警署自首。被告女兒王慧娟供稱,她知父母關係普通,曾見過父母鬧交。她指被告會發脾氣,發脾氣時會擲東西,平均數個月一次。她又指被告曾稱希望與死者修補關係,她勸被告對母親好些。
控方陳詞指,警方到現場時發現死者已倒於血泊中身亡,單位滿布血漬,並發現有手柄斷裂的斧頭、玻璃碎及毀壞的喇叭等,死者頸纏毛巾。法醫檢驗死者身上及頭部有多處裂傷及瘀傷,死因為窒息致死。
案件編號:HCCC 24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