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香港傳媒人、《亞洲週刊》前資深特派員王健民及前編輯咼中校,因非法出版刊物等罪名,日前在深圳被判囚及罰款。美國國務院證實,原來王健民是美國公民,但在被捕兩年多以來,內地一直拒絕讓美方人員與他會面。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指出,自王健民於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在深圳被捕後,美方曾多次要求探望及聽審,但都被中方拒絕。他強調,美方會繼續要求與王會面,以便提供領事支援服務。
王健民及咼中校在離開《亞洲週刊》後,在香港創辦《新維月刊》及《臉譜》等政論刊物,經常大爆中共內幕消息。有傳有關刊物雖然在香港出版及銷售,但因成本問題其實是在深圳印刷,兩人因而被指觸犯內地法律。
此外,數名社民連成員昨早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要求內地立即釋放王健民及咼中校。示威者強調,香港有出版自由,不受政治審查,形容今次事件是銅鑼灣書店事件翻版。他們又批評兩地的通報機制失效,兩人由被捕至定罪判監,港府及港人都不知不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