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詐騙集團於○四年安排騙徒假扮成真正業主簽署法定聲明,補領訛稱遺失的樓契正本,再安排騙徒假扮成真正業主的家人作擔保人,向永隆銀行提交虛假文件,成功騙取永隆逾六百萬元按揭貸款。當中假扮業主兒子的男子黃偉龍 (三十九歲),在潛逃內地十年後,於去年返港自首,黃於上周在區院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和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兩項罪名,案件原定昨日判刑,但法官需時考慮,案件再押後至本周五(二十九日)判刑。
涉案被用作呃樓按的兩個物業,分別位於油麻地炮台街五十至五十二號及佐敦文苑街文英樓。控方昨透露,永隆已收回炮台街物業的部分損失,又以按揭受益人身份將文苑街物業拍賣,以抵償部分損失。
案件編號:DCCC 24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