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三年,「政改惡鬥」、「雨傘運動」、「旺角暴亂」、「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等一系列事情的發生,注定了今次立法會選舉混戰不堪,麻煩多多,結果難料。其中最具衝擊力、「最大的麻煩製造者」,是激進本土分離勢力、「港獨」勢力擬蜂擁參選,他們的「參選政綱」和主打菜,乃鼓吹和宣揚中港分離、香港獨立,改變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憲政地位。他們試圖以進入「合法平台」,以「合法手段」達到非法、違法、毀法的目的,把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當成分裂中華人民共和國、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法工具。
這樣的政治算盤打得也太輕而易舉、幼稚可笑、荒謬絕倫、自以為是了吧!他們在立法會報名參選之前幾個月就敲鑼打鼓的到處宣稱,要把立法會選舉當成鼓吹「分離」、「港獨」的平台,要進入立法會「大鬧天宮」,他們以此為參選立法會大造聲勢,公然用「分離」、「港獨」挑釁、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於政治經驗、法律知識、世道人心、國運大勢的了解都少得可憐的他們來說,在厲兵秣馬、磨拳擦掌,連連發出挑釁、挑戰之時,恐怕沒有想到香江府衙會使出簽署「確認書」,以阻遏他們在選舉中鼓吹宣揚「分離」和「港獨」。他們以為香港有言論自由,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就能打正「分離」、「港獨」的旗號參加立法會選舉,無人能夠阻攔。
然而,他們不知道或假裝不知道,在立法會選舉中鼓吹、宣揚「分離」、「港獨」以拉票,那就不是僅僅屬於言論層次,而是上升成為一種行動,是違憲違法的行動,如果當局不採取阻遏措施,如果讓旨在「分離」、「港獨」的人被選進立法會,那就等於「認可」、縱容「分離」和「港獨」的行為登堂入室,成為建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及「合法力量」,「堡壘將從內部攻破」,這樣自毀長城的事情,中央和特區政府怎麼可能容許?
香江府衙推出「確認書」後,分離派、港獨派以及反對派部分人「強烈反對」,認為「確認書」沒有法律根據、「多此一舉」、「畫蛇添足」、「打擊言論自由」、「限制人權」……他們除了「拒簽」,最大的「殺招」就是尋求司法覆核,推倒「確認書」。然而,誰都知道,時間甚為緊迫,司法覆核「成事」機會甚微,他們司法覆核「得直」的機會更微。就算他們僥倖「得直」,也不代表「最後能贏」,香江府衙只要向全國人大對此司法覆核及這個問題尋求「釋法」,他們必輸無疑。
總之,「確認書」於法有據,有法可依,簽署「確認書」的做法有全國人大「釋法」的最高保障,分離派、港獨派、反對派面對「確認書」,只能是或簽署就範,或拂袖而去,或碰壁離開。當然,這還要看香江府衙能不能最終堅持原則、堅守底線,不能因為有人一鬧騰、一說要打官司就縮回去。
香江府衙只要能堅守原則、堅持立場,不怕有人鬥、不怕打官司,就能堅拒「拒絕簽署確認書」者參選,這件事就是「茶杯裏的風波」。反之,如果喪失立場,臨陣縮沙,讓分離勢力、港獨勢力竄上立法會選舉平台「大顯身手」,那就是政治上的九級風浪,後患無窮,極為嚴重,朝廷到時出何等重手「平亂」都不過分,誰也別感奇怪。因此,朝廷和輿情現在要「盯實」的是香江府衙會否有「內奸」,玩弄手法「放行」分離派、港獨派參選,如當年曾蔭權政府放行反對派大搞「公投起義」一般。那次之後,香港的政治環境、人文環境、法治環境急劇惡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