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出版 兩港傳媒人深圳判刑

【兩岸組深圳報道】兩香港傳媒人、《亞洲週刊》前編輯咼中校、前資深特派員王健民被深圳警方指控涉非法出版刊物,兩人以及王妻徐中雲、自由撰稿人劉海濤其後一同被控,案件昨晨在深圳南山區法院宣判,四人分別被判緩刑至囚五年三個月不等,全部當庭表示不上訴。

去年受審「全部當庭認罪及認錯」

王健民涉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及行賄罪罪成,三罪並罰判囚五年三個月,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因此前已被羈押逾兩年,故可一九年八月獲釋;咼中校、劉海濤、徐中雲三人非法經營罪成,其中咼被判兩年三個月,罰款五萬元,因已被羈押逾兩年,故將於今年八月出獄;劉海濤被判二年,緩刑三年,罰款二萬元;徐中雲被判一年,緩刑二年,罰款一萬元。據報四人去年十一月受審時「全部當庭認罪及認錯」,咼中校承認發布未經核實的訊息,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咼、王二人均曾任職總部設在香港的《亞洲週刊》,二人離開該刊後,曾在香港創辦及出版政論刊物《新維月刊》及《臉譜》,兩本刊物常爆出中共內幕消息。傳因深圳印刷成本較低,兩本刊物在深圳印製完後,才運往香港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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