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促設禁閉營「羈留聲請人減來港誘因」

「假難民」禍港問題仍有待解決,愈來愈多聲音要求港府考慮設立禁閉營羈留假難民,甚至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入境處處長曾國衞直言,濫用機制的聲請人不少是想來港打黑工,合理地相信羈留等候審核聲請人的建議,是可減少人蛇或逾期居留人士提出聲請,港府會進行全套、整盤的考慮,要考慮羈留,亦要有軟、硬件配套,又指只要任何方案能有效應對問題,就會「盡力去諗」,可行的會付諸實行。對退出公約,曾國衞稱即使退出,港府仍有責任處理不人道處遇及迫害聲請,現階段會集中從源頭堵截假難民。

港府正檢討現時的免遣返聲請策略,當中包括對羈留權力的檢討。被問及社會提出設立禁閉營的建議,曾國衞指,社會上有聲音要求在聲請人等候審核期間進行羈留,令他們無誘因來港的說法不無道理,他坦言不少濫用機制的聲請人是想來港工作,合理地相信若作出羈留,來港提聲請的人會隨之減少。

擬修例提升處方羈留權

不過,他亦指出,法庭對羈留有相當嚴格要求,規定如不能在「合理時間」將聲請人遣返,就不可將之羈留,事實上亦有聲請人被羈留後向港府索償,因此必須小心處理,港府的檢討將會考慮修例,清楚界定以及提升入境處的羈留權力,而現時港府對這方面的態度開放,不過是否推行及具體計劃,仍需有待檢討並作出研究。

禁閉營選址無具體方案
據了解,現時不少聲請人以不同方式拖延留港,動輒可拖數年之久,法庭一般不容許長時間及未知持續至何時的羈留,港府今次全面檢討的其中一個方向,是研究修例為審核會面的時間設定上限,規範每宗聲請的審核過程為十五周(見另稿),一旦能設立一個法定上限,則或能令法庭接納,審核過程間作出羈留是屬於「合理時間」。

被問及有否考慮一旦設立禁閉營,會否已有任何選址及管轄事宜,曾指現時言之尚早,暫時未有具體方案,檢討當中會一籃子考慮,不過他指出,若一旦設立,現時入境處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主要用途是短暫羈留在港犯法、有待遣返的外籍人士,中心並非用作禁閉營的設施,功能上未必足以應付。

曾國衞表示,早於七、八十年代,香港曾面對嚴峻越南船民問題,事隔三十多年又受「假難民」利用免遣返聲請機制留港威脅。入境處處長曾國衞表示,今天的聲請問題,所牽涉的法律程序複雜得多,但難民數量及引伸的暴力問題,未發展到當年的程度,處理上兩者各有困難,難以直接比較。

港府暫未考慮退出公約

另社會上亦有聲音要求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對此曾表示,入境處現除處理酷刑聲請,亦要審核人權法下的不人道處遇及難民公約下的迫害聲請,亦因而令入境處需在一四年推出同時處理三項聲請的統一審核機制,即使退出公約,港方仍有責任處理其他聲請,退出未必能減免相關審理責任,入境處現會集中源頭性堵截,並盡快把不獲確立的聲請人遣返原居地,港府暫無計劃退出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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