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攜8槍闖關 羅湖就逮

香港中年女子上月二十二日身揹八把仿真槍從深圳羅湖海關入境,期間被關員截查,當時她堅稱是玩具。經刑事技術鑑定,該批仿真槍已達到內地槍枝的認定標準,被確定為槍。該名女子涉嫌走私槍枝被刑事立案處理,據內地法律,走私武器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該名女子當日下午四時經羅湖口岸前往深圳,羅湖海關發現其背包內藏兩包用牛皮紙及透明膠帶包着的可疑物品,女子聲稱物品只是玩具,但海關到拆開包裝查驗時,發現八把沉重、做工精美的仿真槍。

內地嚴管 控走私武器

本月十九日經刑事技術鑑定,證實該批仿真槍已達內地槍枝的認定標準,被確定為槍。深圳海關表示,所謂的「仿真槍」其實同樣具有很強殺傷力,並不是只有能發射子彈的才是槍,只要槍口的比動能達到一定標準,同樣可能被認定是槍。該名女子涉嫌走私武器,有可能判終身監禁。

內地對槍械管制非常嚴格,據《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任何可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一點八焦耳/平方厘米的槍械,一律認定為槍枝。有內地媒體指使用塑膠BB彈的仿真槍,只要能在近距離雙面擊穿鋁製氣水罐,它的彈丸動能就已在兩焦耳以上,有可能被認定為「槍枝」。

內地的《槍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明確指明「嚴禁製造、銷售仿真槍」;第四十四條則規定,製造、銷售仿真槍會被警告或者拘留最多十五日,構成犯罪須負刑責。而走私武器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相關案件 上半年31宗

羅湖海關近年嚴打走私武器彈藥,今年上半年查獲三十一宗相關案件,檢獲六百四十四件走私物品及配件。過去曾有港人攜帶槍械在內地被捕,去年至少五宗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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