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控辯各自上訴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於一一年任立法會議員時,與其妻子許步明聯署發出五封電郵及一份會議摘要,給其女兒當時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長及家長,指稱該校校董盧光漢包庇子女作弊。高院陪審團於前年裁定所有涉案電郵及會議摘要均屬誹謗,並判令陳茂波夫婦要向盧及其子女賠償共廿三萬元。高院原訟庭法官繼而於去年接納陳茂波夫婦以維護校譽作抗辯,裁定該兩封電郵受免責特權保障,但維持賠償金額不變。雙方分別不服法官或陪審團的裁決,各自提上訴,上訴庭昨開始審理雙方的上訴。

原告指不應受免責特權保障

原告一方為盧光漢、其子盧冠中及女兒盧亮臻,被告一方是陳茂波和許步明夫婦。原告一方認為陳茂波夫婦不應受免責特權保障,陳茂波夫婦則不服陪審團的裁決,雙方因此都提出上訴。盧光漢與妻黃惠君及盧亮臻昨一同到法庭旁聽,陳茂波夫婦及其子陳天行也到法庭旁聽。陳茂波向記者表示,他昨早請了半天假,特別來法庭支持太太,但他不評論對上訴有否信心。

代表原告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陳詞指,許步明未有事先查證,便將其女兒在學校聽聞盧氏兄妹作弊的謠言散播,許和陳茂波於一一年十二月一日發出首封涉案電郵,給予校長、學校管理層、十三名家長,以及他們誤以為仍然在任的前任家教會主席,但他們發出首封涉案電郵之前,校方已經作出調查並兩度證明盧氏兄妹清白,更有收到電郵的家長並不認識陳茂波夫婦,通知該些家長對事情亦是沒有幫助。

此外,陪審團的裁決結果已顯示不信納陳茂波夫婦的辯解,故原審法官裁定陳茂波夫婦受免責特權保障是已犯了錯誤。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CACV 251 & 25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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