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錯誤拘捕並起訴一名智障人士誤殺,監警會經過逾半年調查,裁定九名警務人員涉及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等共十項指控證明屬實,再次引發輿論撻伐。
此案情節恍如低成本港產片的老套橋段:明知疑犯有不在場證據仍高調開記者會公布「戰果」,扣查期間不給醫療照顧並進行馬拉松式疲勞轟炸,最不堪的是,面對沒有自辯能力的智障人士,警方竟以引導性問題進行誘供,如果說不是為了破案向公眾有所交代而捨難取易,三歲細路也不信。
監警會常被批評是「無牙老虎」,今次破天荒對部分涉事警員祭出最嚴厲的「紀律覆檢」處分,可見事件是鐵板釘釘,賴也賴不了。然而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今次涉案的九名警務人員,包括一名警司、一名總督察、一名警署警長、一名警長、一名警員以及四名值日官。由高級至基層,在整個偵辦過程中,難道無一人察覺有問題?還是這壓根就是「內部文化」、「標準程序」?想當年警察幾乎人人「收片」,可能並非人人貪婪,但即使想潔身自好,也會被視為「不合群」,甚至懷疑不沾鍋是為日後「報寸」鋪路,最後只能在同儕壓力下同流合污。這種文化,想不會捲土重來吧?
實在難怪人們憂心忡忡,環顧今天警隊,由上至下醜聞不斷,亂象叢生,由被指「警黑一家親」包庇黑幫操控假難民兵團,到個別前線監守自盜、影裙底春,近年警察更被扣上「黑警」污名。近日「睡婆婆」被南亞匪毆劫,兇徒至今逍遙法外,令人懷疑警方是否還有能力保護手無寸鐵小市民的安全。當市民連免於恐懼的自由也成疑問,除了跳船他去,另覓樂土,還可以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