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前生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佛家講因果關係,認為任何事都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前生、來生太縹緲,其實很多事情在今生已經應驗,近年警隊在市民中的形象插水,「黑警」之說不脛而走,不能完全怪罪反對派抹黑,主要是自作孽。
大圍美林邨去年發生命案,警方火速拉了一嫌犯,結果卻是拉錯人辦錯案,被捕的是一名沒有自辯能力的智障人士,在警方誘供式的提問下,被動地「配合」破案。幸虧當事人家屬及時作出投訴,加上有不在場證據,警方這才放人兼道歉。監警會經過逾半年審查,裁定警方涉及疏忽職守、濫用職權、行為不當等多項指控,上至警司、總督察,下至警員共有九人需接受處分。監警會更破天荒對其中四人作出「紀律覆檢」處分,最高懲罰是革職。
發生命案,警方有破案的壓力不足為奇,但不管壓力多大,都不能成為「砌生豬肉」的藉口。今次冤案是一條龍犯錯,反映的不僅是警方辦案能力差,更是警隊制度文化出問題;不僅是部分人邀功心切,更是濫權及失職的大問題。
近年警方一再捲入風化案、監守自盜、警警相護、無間道等等醜聞,去年廉政公署拘捕多名警員,涉及為黑幫通風報信,早前又有一名警長因相似罪名被廉署拘捕。近年南亞人蛇大舉湧入,無惡不作,警方亦被質疑有包庇之嫌。更令人側目的是,警隊高層退休後,不是急急抱商家的大腿,就是幫賭場做事,甚至同黑社會同撈同煲,怎麼可能不引起市民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