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都是封疆大吏,朝廷挑選、任命的香港行政長官畢竟和內地省市黨政一把手有很大不同。香港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要按照《基本法》辦事,對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任命、對人選的來源,跟內地的封疆大吏是「純粹黨官」很不一樣,此「遊戲規則」是另一種玩兒法。朝廷的局限和操作難度不小,遠不及對內地封疆大吏的挑選、任命、撤換、調動來得方便。
根據規定,行政長官必須是香港人,是香港居民,不能是內地居民,更不能是「京官」、「黨官」。當然,有輿論懷疑某特首乃「中共秘密黨員」,但這樣的人並非當過「黨官」、「京官」。因此,朝廷選這樣的人也只是在「港人」中挑選,還是要遵循有關規定。
挑選這樣的人當特首,雖然在「人選來源」上比較窄,可供選擇之人很少,有很不便之處,但他們是中共官場、權力場之外的人,不像內地封疆大吏的挑選,會不可避免的「介入」高層權力博弈之中。香港特首的人事背景相對簡單、乾淨,沒有「派系色彩」,選誰不選誰,和黨內派系鬥爭關係不大。當然,影響會有的。何人當時得令挑選的特首,有機會隨着形勢變化、權力轉移消減而「命運改變」。只是,這和政治權爭沒有關係,因為香港特首的人事不會影響大內之爭,不會影響朝局。
因此,朝廷和今上挑選特首,主要看中港大局,乃大局謀劃的產物,誰的能力、形象和民意支持度最能有利大局,誰最有希望被「欽定」為特首。這裏,今上和朝廷大員的「個人觀感」可能會起一時的作用,但不會長久,並非主要,大局和特首的條件及表現才是關鍵。
如此衡量,梁振英連任有戲嗎?中央確乎決心難下,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勉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