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違道路標記消防認三罪候懲

【本報訊】卅九歲男消防員上月初駕駛其電單車在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時,涉嫌於高速公路上的路肩行駛,被巡警截停,調查下更發現其電單車牌照疑過期近一年,因而將他拘捕,事後被控以違反道路標記的指示、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共三罪。涉案被告周寶良昨於荃灣法院認罪,獲准以五千元保釋至七月廿六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電單車牌照過期近一年

案情指被告於六月六日,駕駛電單車在屯門公路行駛,一名巡警發現他於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駛,違反「縱向標記─路肩」的指示,上前將他截停。調查下發現被告電單車的牌照早於上年七月過期,其車亦沒有第三保,於是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忘記為電單車續牌及續保。

案件編號:TWCC 15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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