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賄理大學生會會長兩被告否認控罪准保

【本報訊】活動策劃公司市場男經理被指夥同一名中介人,於去年在香港理工大學的電腦銷售活動中,涉嫌串謀向理大學生會的時任會長提供十萬元賄款及某數量的電腦產品,以威逼利誘該會長讓兩個電腦品牌參與銷售活動。涉事兩人事後被控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一項串謀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兩名被告不認罪,續准保釋至九月六日預審。

卅二歲首被告翟學明,報稱市場經理;廿六歲次被告黃嘉銘,報稱文員。控罪指兩人於去年三月廿七日至去年四月一日間,向當時的理大學生會會長吳崢提供十萬元利益,誘使吳向理大建議將Fujitsu及Acer兩品牌的電腦,納入該校的手提電腦優惠計劃。

疑提供十萬元及電腦產品

兩被告又被控於去年四月一日,向吳提供某數量的電腦產品,誘使吳邀請蘋果亞洲有限公司參與優惠計劃,及委任信港電腦有限公司為該公司的分銷商。

兩被告另被控於去年四月十日,串謀威脅吳,指稱會使過往曾任理大學生會會長或幹事會成員的人名譽受損,脅迫吳讓Fujitsu及Acer兩品牌參與相關優惠計劃。

案件編號:KCCC 232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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