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林邨命案警方誤拘智障男事件,監警會經過逾半年審查後,裁定警員涉嫌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等十項指控屬實,九名涉事警員需要接受處分。事主胞兄歐先生昨指,家人接受報告的結論,認為還了弟弟一個公道,但仍要考慮會否追究警方責任。他稱警方事後雖成立工作小組檢討事件,但進度及落實細節時間表均欠奉,又指自己非針對個別有問題的警員,而是希望警隊有完善指引處理涉及殘疾人士的案件。
歐先生指事隔一年多,弟弟仍對事件有心理陰影,對警察或相關事件甚抗拒,以為自己做錯事被拘捕,社工建議勿再向弟弟提及事件,家人至今不放心弟弟獨自外出,仍會管接管送。
歐先生去年七月曾向平機會投訴警方處理手法涉殘疾歧視,但諷刺地平機會不接納非當事人投訴,又指如事主無法投訴,便要由監護人代為提出;但即使歐以「監護人」角色投訴,平機會亦只會處理涉及醫療、賠償及住屋議題等範疇的投訴,不會處理同類訴訟,歐先生認為平機會需檢討投訴機制。
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監警會報告無提及九名警察集體犯錯的背後原因,「係咪共同合謀去屈一個人?定係趕住交數?呢方面真係令人費解!」希望當局成立獨立檢討機制,容許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同時建議提前至被捕開始即提供法援。
平機會回覆時解釋,由於當事人為一名智障人士,平機會基於保障當事人利益,鼓勵當事人的監護人代為投訴,因為簽署法律文件時,是需要由監護人代為簽署,又指有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