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新一份年報,炮轟政府部門協調不足,各自為政,甚或互相推諉,以致部分公共行政問題長年累月仍未解決,甚至不斷擴散,投訴無日無之。年報總結上年度公署共收到逾五千二百宗投訴,當中已完成的投訴個案中,最多人投訴的十大政府機構,以房屋署、食物環境衞生署最多,分別蟬聯榜首及第二位;教育局、郵政署及消防處則是近年首次打入「十大」,依次居第七至九位。
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狠批部門各自為政,指公署接獲市民投訴後進行調查期間,發現當遇到需要多個部門聯手解決問題時,部門間協調不足,互相推諉,聲稱自己沒有充分權力去處理,然後企圖置身事外,以致問題長年累月仍未解決,市民繼續深受困擾。公署舉例如店舖阻街問題,涉及食環署、房署和屋宇署,但各部門互相推卸,最終要由民政事務總署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公署認為部門雖然最終願意合力解決問題,但已付出沉重代價。
公署上年度收到逾五千二百宗投訴,主要涉及部門出錯、意見/決定錯誤、監管不力及延誤/沒有採取行動。在已完成的投訴個案中,房署及食環署成為最多人投訴的部門,長期「穩佔」最多人投訴的十大政府部門第一及第二位,分別有四百八十五宗及四百二十宗;教育局、郵政署及消防處三個部門則是近年首次打入「十大」,涉教育局的投訴有一百零九宗,排第七位,當中四十六宗屬同類主題投訴,投訴人主要是家長,他們不滿全港性系統評估(TSA)過分操練學生及教育局諮詢不足。而第八位是郵政署,錄得七十八宗投訴,當中廿五宗屬同類主題投訴,涉及郵政署沒有答覆關於追蹤遺失郵件的查詢,其他投訴還有投訴人以掛號寄郵件到外地,惟部分郵件未能送達收件人,以及寄失、寄遲及郵件損毀要求索償等。
投訴消防處及社會福利署同樣有七十二宗,並列第九/第十位,其中有關涉及某幢私人大廈內一些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的改建工程,公署共收到九十二宗同類主題投訴,牽涉屋宇署及消防處兩部門。而單是投訴消防處,還包括去年筲箕灣避風塘大火被指救火太慢,亦有人投訴過去救護車召喚服務緩慢等。
另外,公署上年度完成了五十三宗涉及《公開資料守則》的個案,在廿七宗個案中發現所涉機構出錯,當中十一宗是無理拒絕向市民提供他們索取的全部或部分資料,或提供資料附加不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