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向華強幼子向佑,去年九月因不滿的士司機想拒載,涉嫌取出回鄉證以證自己是「向華強個仔」,又稱其父是「全香港最大家族龍頭大佬」,及威嚇對方 「去到目的地你就死」,再涉嫌拳打司機。向佑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三罪。觀塘法院經審訊後,昨裁定他三罪罪成,因案情嚴重,判他即時入獄半年,但准他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裁決時指,案中的士男司機張文偉為誠實可靠證人,並講出全部事實,接受盤問時亦無動搖,其說法亦與醫療報告脗合,故裁定被告向佑(二十九歲)於去年九月十九日事發當晚,的確有用回鄉卡拍打事主臉、表明自己是向佑,恐嚇「隊冧你屋企人」、「你死X梗」等,並有向張叉頸打頭,導致其頭頸受傷,判被告三罪均成立。
辯方稱,被告四年前開始看精神科醫生,至今仍須服食安眠藥及鎮靜劑,他亦受背痛及睡眠窒息症困擾,因身型肥胖並不適合社會服務令,希望判刑前先取感化官報告。辯方強調被告當日因已三度被拒載才衝動犯案,其重犯機會微,他也願意賠償經濟損失,望法庭考慮其初犯輕判。裁判官昨判他即時入獄半年,但准他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KTCC 82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