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早表明 陪睡換演戲

報稱來港參與《寒戰II》拍攝的內地電影從業員,涉嫌在酒店房內強姦欲當演員的年輕美女案,被告昨於高院自辯,並大爆內地影圈的「潛規則」,指女子用陪睡換取演戲機會很普遍。被告自稱案發前與廿六歲事主X傾談時已提過她要得到電影角色「自然要付出更多,讓別人得到好處」,更表明是要她陪睡,又說只要與他進行「潛規則」,將不會虧待她,更會介紹很多導演給她。被告辯稱X是自願跟他上房,更透露自己過往曾與兩名內地女演員「潛規則」,其中一人至今仍在影圈發展。

廿六歲被告陳鑫,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在中環文華東方酒店房內強姦X。被告又被控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今年一月及三月某日,慫恿X在法律程序中隱瞞證據。被告昨自辯稱,他於一三年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加入上海隆越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其老闆為內地影星吳樾,被告主要當副導演及吳的助理,網絡電影《仙班校園》是由吳任出品人及主演,被告負責參與演員選角工作。

「睡要睡對的人」

被告稱,他於去年十一月廿二日隨吳來港拍攝《寒戰II》,吳入住他鄰近的酒店房,被告抵港翌日陪吳到該戲拍攝現場,同場亦有演員楊祐寧,被告在現場以微博及微信與X溝通。被告當晚就拍攝《仙班校園》一事與X見面,他在餐廳時指X非表演專業出身,有機會便需爭取,又指競爭者很多,要得到角色需付出更多,說:「只有陪人睡才有此機會,大家各取所需」,而這是影圈的「潛規則」,X當時表示了解。被告再告訴對要找有能力幫她的人,說:「要睡也要睡對的人」。

指女事主願接受

被告又向X指可幫助她,他們公司每年有很多戲拍,播放平台很廣,一般角色他均可給予保證,亦不會虧待X,如她到北京,被告亦會介紹很多導演給她,只要表現好,「陪好他們(即陪睡)」,滿足他們要求,便可得到很多演戲機會。被告指X其後表示願意接受潛規則並跟他回酒店房,更問他是否一個人入住。被告下周一續自辯。

被告自辯前,控方傳召曾於案發後約一天替被告驗傷的法醫傅家聰作供。傅只檢出被告只有右臂有數處擦傷及左臂有一處微紅瘀傷,估計是檢驗前一至兩日內造成。警方曾稱被告可能遭人咬傷,但傅找不到任何牙齒印。傅稱該些擦傷可能是牙齒擦到皮膚造成,但亦不排除被告傷勢是運動時造成。

案件編號:HCCC 166/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