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台灣及歐洲旅遊博客早前報稱,如在歐盟國家機場起飛的航班延誤逾四小時,旅客可獲航空公司最多六百歐元(約五千一百港元)賠償後,有港人亦聲稱,上月十七日乘坐國泰CX 288航班從德國法蘭克福回港,航班取消,他幾經周旋,終以歐盟相關條文成功向國泰索賠:「希望航空公司唔好將乘客蒙在鼓裏!」國泰航空暫未回應事件,而有熟悉民航規例人士稱,條文未必具約束力,若有航空公司賠償,或只出於保持良好客戶關係。
有台灣旅遊博客數年前發文稱,他從北歐回台灣時航班延誤近九小時,後來從朋友口中獲悉原來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降的航班,如非天氣等不可預計因素影響而延誤四小時以上或取消,旅客可向航空公司索償,賠償額由二百五十歐元(約二千一百港元)至六百歐元不等,他就是成功個案。
相關貼文惹起熱議後已無多人記起,但港人何先生昨報稱,上月十七日乘國泰CX 288航班從法蘭克福回港,航班先延誤後取消,他回港後又獲朋友提醒可引用相關歐盟條文向國泰索償。不過,他指起初國泰職員只着他往旅保公司索償,到他將歐盟條文電郵國泰,國泰才願意賠償。
何無透露國泰賠償金額或是否只賠飛行里數,而根據國泰上月十八日回覆,涉事CX 288航班因系統故障需維修,國泰已安排受影響二百七十三名乘客入住酒店及來往交通,並指航機維修需時,已安排乘客轉乘其他航班分別於當日及翌日出發往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