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公屋被驗出食水含鉛超標!首先揭發鉛水事件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昨日表示,在上月十四至三十日,抽驗了四條公共屋邨的隔夜頭啖水,包括葵涌邨、天平邨、水泉澳邨及怡明邨,隔夜時間為八小時。結果在葵涌邨茵葵樓,發現其中一個樣本錄得每公升含十六微克的鉛,高於世衞的不多於十微克標準,要求當局立即全面處理。
黃碧雲昨日又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指上月發表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狠批水務署、房委會及四大承建商等集體失職,惟運房局局長、水務署署長及房屋署署長只需道歉了事,毋須問責下台及接受其他處分,負責籌統整件事件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更加連道歉都欠奉,反映問責制已名存實亡,淪為「高官卸責制」。
林鄭月娥解釋,根據高官問責制,官員需就各自範疇內的事宜成效負責,而在鉛水事件中,所屬範疇為公屋興建和食水供應,相關官員已承擔責任和道歉,死撐自己毋須為了黃碧雲或息事寧人而道歉,否則反而偏離了問責精神。
不過,林鄭回應時一度將每公升十微克的世衞食水含鉛標準講錯做十毫克,並為此致歉。她辯稱自己是受到立法會拉布影響,在辦公室等到「失魂」而講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