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手龍小菌的經理人邵子風,於前年底偕藝人女友楊詩敏(蝦頭)駕車送旗下歌手林柏迪(迪子)回家時,落車後突遭兩名無業漢怒斥,兩人指邵開車門時分別撞到他們的心口及下體,其中一人不停向邵吐口水逾廿次,又涉嫌向正以手機拍攝過程的林柏迪吐口水,兩漢又疑向邵拳打腳踢,最終由「蝦頭」報警平息事件。涉案兩漢昨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
兩名被告分別為葉永輝(五十八歲)及劉富興(五十歲),二人否認於前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深水埗福華街襲擊原名邵耀華的邵子風,劉另否認於同日同地向林柏迪吐口水,但承認向邵吐口水的普通襲擊罪。
邵子風、迪子及「蝦頭」昨先後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指事發當晚邵駕車送迪子回家,邵與迪子下車,兩被告在旁鼓譟,聲稱被車門撞到胸口及下體,引發爭執,邵聲稱被葉推跌,劉則對他拳打腳踢兼不停吐口水,雙方一度跌地,場面混亂粗口橫飛;迪子亦表示,被劉發現正用手機拍片後,劉即向其臉及頭髮吐口水,「蝦頭」亦有報警及拍片,至警員到場,場面才受控。
辯方盤問時指,邵子風身為導演「做戲最叻」,指是邵先向劉吐口水挑釁,又「扮跌扮受傷」,兩被告見邵欲駕車離開才出現肢體接觸,目的是阻邵離開而非襲擊,辯方又稱葉更被打爆眼受傷。邵表明不知葉受傷原因,但否認自己有挑釁。
庭上亦播放了由迪子及「蝦頭」在現場拍下的手機短片,片中可見劉不斷爆粗辱罵邵,並至少廿多次邊向邵吐口水邊大聲叫嚷:「我依家係噴你呀吹呀!搞我吖!」邵則不停後退及回應:「你放心,報咗警,實搞到你。」在旁的迪子則大叫:「救命。」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TCC 124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