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避殺校 教育局元兇

【本報訊】因應適齡學童數目下跌,個別校長會於八年前自定「君子協定」,令區內不少學校逃過「殺校」厄運,其後各區學校爭相倣效,成為教育界一個公開秘密。不過,消費者委員會策劃及商營手法事務部首席主任熊天佑認為,學校能否繼續營運應由市場汰弱留強,而非透過所謂的「君子協定」,質疑學校為生存而限制家長的選擇。

減派每班人數欠成效

個別校長會八年前自訂「君子協定」,但真正加速全港多區倣效協定的「元兇」是教育局。中學自二○一○年開始踏入十年收生低潮,當年升中適齡學童人口大跌逾六千人,教育局雖已推出自願減班方案及調低每班派位人數,但多區校長會認為無助紓緩縮班危機。

至二○一四年,中一適齡人口進一步下跌,但教育局仍決定維持「二一一」或「一一一」減派方案,即按年減派每班人數,不肯應香港中學議會及十八區中學校長會聯席會要求,以行政手段將留班位「專額專用」不收叩門生,結果校長會建議全港願意參與「專額專用」的中學公開簽約章,達成「君子協定」,其後愈來愈多地區的中學自訂「君子協定」。

至於競委會回覆指所有津貼、按位津貼及直資學校均為法定團體,可獲《條例》豁免。

有消息人士直斥競委會錯解《條例》,指根據《競爭條例草案》就法定團體訂明的豁免安排,法定團體須接受公眾監察,即使不受競爭法規限,亦應遵守競爭守則;如發現獲豁免的法定團體違反競爭守則,當局會要求他們糾正反競爭行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以書面回覆立法會時亦指,如發現獲豁免的團體違反競爭守則,必要時會考慮將個別法定團體納入《條例》規管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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